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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4-20 導護工作座談會 全程錄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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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正視導護工作適法性,確保兒童上下學安全,同時維護工作人員的相關權利,森堡與團隊於 04 月 20 日 (六) 舉辦了金門地區首場導護工作座談會,特別邀請教育處、觀光處交通行政科、金門縣警局交通隊、金門教師職業工會以及所有關心金門導護工作的朋友們一同參與。

相關準則將由各單位訂定與執行,森堡與團隊也會持續監督與協助相關工作與進度,若後續仍有協調或座談會需求,我們也會協助辦理。

會議討論重點與結論整理如下:

一、 校園師長參與導護工作雖有適法性問題,但參與導護工作為地區學校固有慣例,與會人員皆認為不宜廢馳,原則上由校園師長、志工或是校方人員負責,另位於城區重大路口校園,未來將協調交通隊或是轄區警方配合需協助指揮工作。

二、 過去國內曾有導護過程中發生車禍事故,致使導護老師(或志工)需承擔法律責任與訴訟,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類似事件,將由教育處統籌預算,以專案方式為導護工作人員加保相關保險,保險部分須釐清的事項教育處會先行處理。

三、 目前金門地區導護工作多由校方師長或志工義務參加,唯各校補休規定不同,為保障教師與志工參與導護工作權利,請教育處協調人事處統一相關補休規定,凡參與導護工作者按導護時間給予補休,志工則依參與志工訓練給予服務時數認證。

四、 有鑑於導護工作時段曾發生誤闖或惡意違規行為,城區校園如有需求,可協調交通行政科、金門縣警局協調設置相關設備取締不法。金城、金湖城區需警力支援導護交通指揮之學校,由校方主動洽詢警方協勤時間。

五、 參與導護工作人員普遍未有交通指揮專長與經驗,凡有意願之學校可向警方提出申請,並由縣警局交通隊派遣相關師資進行教學,協助參與導護的工作人員熟悉交通指揮手勢與相關法令。

六、 教育處將督促各校,由校長、老師、志工隊成員召開校務會議,議定校內導護工作準則。

七、 關於部份偏遠學校班車過早或過晚到校,以及上下學期間車速過快、會車安全問題,請校方匯整相關意見,會同車船處、縣警局改善。

八、 關於學生上下課時間衍生的導護時間問題,教育處將統整本縣教師職工會及各校儘速釐清,俾利導護時間補休及保險業務之執行。

九、 為防止導護時間內發生其他校園安全問題,導護工作之派遣,校方可經由校務會議討論後,自行調度分配任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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